截至 2026 年 2 月,江西、山东、内蒙古、广西、陕西、北京、江苏、浙江、广东、湖北 10 个省(区)共有10省为响应国家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》(国卫医发〔2020〕29 号)的政策,发布了官方指导约束性质的“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组套”的系列通知。其中2省(广西+内蒙古)1市(江苏省徐州市)为卫健委与医保局联合发布,其余为卫健委单独发布;我们来分析一下规律,预判一下未来趋势。
一、发布主体与清单汇总(截至 2026-02)
1. 医保局 + 卫健委联合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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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广西 | 《广西常用检验项目医嘱组套建议(2026 年试行版)》2026-1-24 | |
| 内蒙古 | 《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组套目录清单的通知》(内卫医字〔2026〕16 号)2026 年 2 月 2 日发布 | |
|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组套管理的通知(徐卫医政〔 2025〕 17 号)2025 年 7 月 30 日 | 首个市级联合模式,明确 10 基础 + 56 常用 + 70 特定疾病组套,覆盖更广 |

2. 卫健委单独发布(省级 )

二、核心差异对比分析
1. 核心定位:临床导向 vs 支付 - 临床双导向
以诊疗质量与临床路径为核心,解决 “过度检查、项目冗余”,侧重医疗行为规范,缺乏支付端强制约束,易出现 “临床合规但医保支付无依据” 的落地断层。
联合发布
将临床必需性与医保基金可持续性深度绑定,组套设计同步对接价格项目、支付标准与审核规则,实现 “临床可用、医保可付、监管可核” 的闭环。
2. 组套设计:专家共识 vs 控费约束下的临床共识

3. 落地效力:建议性规范 vs 强制性合规
卫健委单独发布
多为 “指导意见”“专家建议”,法律效力层级较低,医疗机构执行弹性大,医保端无直接处罚依据。联合发布
形成行政合力,清单直接作为医保智能审核、基金监管的依据,违规组套将面临拒付、罚款,执行刚性显著提升。
4. 解决痛点:医疗行为规范 vs 全链条监管
卫健委单独
聚焦 “临床端”,解决重复检查、组套混乱;但对 “收费与支付脱节、套保风险” 缺乏有效手段。联合发布
打通 “临床 - 收费 - 支付 - 监管” 全链条,从源头规避 “用低价试剂收高价费”“组套与支付项不符” 等违规行为,契合 2026 年医保新规 “全链条、智能化监管” 要求。
三、广西和徐州 组套结构与项目明细(核心对比)
1. 基础组套(共性 + 差异)

三级架构
10 基础组套 + 56 常用组套 + 70 特定疾病组套,覆盖常见病、专科病、罕见病。如,具有下呼吸道项目套餐,其他省一般只约束上呼吸道6项或7项
四、差异总结与行业影响